五大联赛积分榜思想政治理论课
兼职教师任职与管理办法(试行)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加强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(以下简称“思政课”)教师队伍建设,规范思政课兼职教师的选聘、任职、管理和考核,根据《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》等文件要求,结合五大联赛马克思主义学院(以下简称“马院”)教学工作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思政课兼职教师,是指受学校聘用,人事所属关系不在马院,兼职承担思政课教学、教研、实践指导等相关工作,符合任课条件并履行相应职责的教师。
第三条 思政课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坚持“政治强、情怀深、思维新、视野广、自律严、人格正”的总要求,遵循“按需选聘、择优聘任、规范管理、注重实效”的原则,以补充思政课教学力量、优化教师队伍结构、提升教学质量为目标,重点聘请政治素质高、实践经验丰富、具备教学能力的人员,助力打造高质量思政课教师队伍。
第二章 任职条件
第四条 政治条件。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;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,热爱党的教育事业,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;原则上须为中共党员。
第五条 专业条件。具备马克思主义理论、思想政治教育、哲学、政治学、中共党史等与思政课教学相关的学科背景;在思想政治工作、行业实践等领域具有丰富经验,能够准确把握思政课教学规律和学生认知特点;新入职教师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。
第六条 教学条件。具备良好的教学表达能力、课堂组织能力和沟通能力,能够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学方法开展教学;熟悉思政课国家统编教材,能够准确把握教材重点难点,结合五大联赛五大联赛特色和学生专业特点设计教学内容;具备高校教师资格证,无高校教师资格证者,须在聘任后1年内取得,否则自动终止聘任。
第七条 师德条件。践行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,恪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,为人师表、廉洁从教,无师德失范行为、学术不端记录和违法违纪处分;身心健康,能够保证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兼职教师职责,服从马院的教学安排和管理。
第三章 岗位职责
第八条 教学职责。严格落实中央和国家相关文件精神,按照学校和马院教学要求,认真履行教学职责;课前认真钻研教材,编制学期授课计划和教案,提前备好每一节课,教案需包含教学目标、重难点、教学过程、教学反思等内容;课堂教学坚持“八个统一”,注重理论联系实际,融入行业案例和实践经验,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、理论性和亲和力、针对性;课后及时批改作业、开展辅导答疑,做好学生考勤和课堂纪律管理,确保教学质量。
第九条 教科研职责。按时参加马院组织的集体备课、教科研活动、学术培训及听课评课等各类活动;主动投身思政课教学改革、课程建设与课题研究工作,结合教学实际,积极提出教学改进建议,凝练科研成果;参与教学资源开发、教学案例收集与整理工作,总结教学与科研经验,撰写学术论文、编撰专著;研究思政课与专业课程的融合路径及实施方法,助力课程思政建设提质增效
第十条 育人职责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教学全过程,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;关心关爱学生,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,开展针对性的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;指导学生参与思政类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、技能竞赛等活动,提升学生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实践能力。
第十一条 其他职责。遵守学校和马院的各项规章制度,服从教学安排,不得擅自调课、停课或委托他人代课,确需调课的,须提前向马院提交申请,经批准后方可实施;按时完成马院交办的其他教学、教研和育人相关工作。
第四章 培养培训
第十二条 职业素养培训。兼职教师首次上岗前,须参加培训,内容重点涵盖教学管理制度、思政课教学规范、师德师风要求、国家统编教材解读、基础教学方法等内容,帮助兼职教师夯实教学基础、明确岗位要求,培训合格后方可开展教学工作。
第十三条 业务能力培训。兼职教师纳入思政课教师培训体系,要求参加马院组织的专题研修、集体备课、经验交流、教学观摩等,持续提升政治素养、教学实施能力和教研水平;鼓励兼职教师参加各类教学培训、教学竞赛、学术交流及实践研修,探索思政课教学改革与创新路径,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和教学科研能力。
第五章 考核管理
第十四条 考核原则。坚持客观公正、实事求是、注重实效的原则,以岗位职责为依据,结合教学质量、教研表现、育人效果等进行全面考核,考核结果作为续聘、评优和绩效发放的重要依据。
第十五条 考核内容。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,平时考核重点考察兼职教师的教学态度、课堂纪律、教案质量、作业批改、教研活动参与等情况;年度考核重点考核教学质量、学生评价、教研成果、育人实效等内容,具体考核指标参照学校相关考核细则执行。
第十六条 考核结果运用。考核合格的,可根据教学需求续聘;考核不合格的,取消其一年思政课教学资格,待马院教学指导委员会重新认定后方可任课;若存在重大教学事故、师德失范等情节严重的行为,立即终止任课资格,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。
第十七条 档案管理。马院建立兼职教师个人业务档案,记录其在担任思政课教学任务期间任职资格、教学任务、培训情况、考核结果、奖惩情况等相关信息,档案作为续聘、评优和职称评聘的参考依据。
第六章 附则
第十八条 兼职思政课教师因自身原因无法履行岗位职责的,应提前1个月向马院提交书面申请,经批准后终止任课资格;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、违法违纪等情况,马院将配合相关部门,终止任课资格。
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,并牵头组织实施,教务处、教育质量管理处共同管理。
第二十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,参照上级相关文件执行。
附件: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兼职教师申请表
五大联赛积分榜
马克思主义学院
2026年5月21日
附件
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兼职教师申请表 |
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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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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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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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学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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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历 (最高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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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位 (最高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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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学专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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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无教师资格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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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校工作 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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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任岗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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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职部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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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 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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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 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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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教学相关工作情况 |
(与教学相关工作经历,包括时间、单位、岗位、工作内容等信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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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经历 |
(从大学起填写,包括时间、院校、专业、学历) |
任职部门 推荐意见 |
签 章: 年 月 |
马克思主义学院意见 |
签 章: 年 月 |
备注:内容较多时可正反打印填写